|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集中体现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凸显出"以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道路交通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民生,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全力构建和谐交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更是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构建和谐交通的新期待。
【关键词】道路交通管理 和谐交通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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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七大报告突出强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集中体现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凸显出"以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人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四大基本要素,其中道路交通是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民生,大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全力构建和谐交通,是交通管理部门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更是人民群众对新时期构建和谐交通的新期待。我们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进和谐交通建设进程中,应该时刻牢记"民生"二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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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和谐交通的新期待是最基本的“民生”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不懈追求。进入21世纪后,中国共产党敢为人先,顺应历史和时代潮流,凝聚全国人民的意愿,勇于进行开拓性的实践探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充分体现了以民生为本的执政理念。党的十七大更是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部署,将"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作为党奋斗的主题与精髓,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也是对各行各业提出的总要求。
道路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动脉",据统计,目前我国货物流的70%、客运流的85%是由道路交通所承载,以2008年春运为例,21.5亿人次的春运客流中,道路交通承载了19.35亿人次,占总客运流的90%。道路交通作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承载体,在很大程度上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与此相应,道路交通安全不但是人的自然属性中最低层次的一种需要,更成为现代经济社会整体和谐的社会需求,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公安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必须站在践行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正视现实与未来的呼唤,自觉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和谐交通的新期待,这也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
关注民生首先要倾听民声,找准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到底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并"对症下药"。在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人民群众对和谐交通的热切企盼,进一步认清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与构建和谐交通的差距,主要体现如下:
一是道路交通拥挤,城市行路难、停车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当前,随着城市化和交通机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汽车社会化、轿车家庭化在带给人们"门到门"的舒适与便捷的同时,也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据统计,截止2007年底,我省"人、车、路"比10年前分别增长6倍、6倍、3倍,尽管我省城市的道路面积在不断增加,但仍然赶不上车辆的增长量,由此造成省内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未能从根本上缓解。另一方面,以武汉为代表的大中城市路网规划"先天不足",致使路网构造不合理,"断头路"、"瓶颈路"较多,快速路较少,主要靠主干道支撑次干道、支路功能,影响到城市路网整体功能的平衡发挥。城市交通拥挤、行路难、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棘手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二是农村县乡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小城镇交通秩序有待加强。截止2007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181791公里,其中,农村地区县、乡、村道165769公里,占公路总数的91.2%。在县乡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中,80%为安全性能比较低的低速载货汽车。仅以2007年为例,全省县乡道路共发生交通事故1080起,死亡369人,事故起数占了全省事故总数的12.2%。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省农村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许多小城市、小城镇并入大中城市经济圈,大中城市周边集镇、城郊结合部以及县、市城区和主干公路沿线集镇人流、车流日益增多,交通秩序管理日益复杂,加之一些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导致小城镇道路交通秩序混乱,越来越成为交通事故的"黑点"和交通秩序的"堵点"、"乱点"。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超载、小商小贩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人、车乱穿、乱行、乱停的现象较为突出;客车超载,低速载货汽车载客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特别是小城镇摩托车多,摩托车交通事故频繁,是影响农村交通秩序的一大难题。
三是道路交通事故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了隐患。就全国而言,每年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以10万人左右的数量高居世界第一,这等于每年消失一个中等县城的全部人口。就我省来看,2007年虽然事故总量在连续7年下降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机动车万车死亡率4.54(低于省政府年初确定的不超过6的控制目标),但还是有2142人死亡、1135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3427.8万元,仍然未摆脱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距离。如果群众出行安全没有保障,就谈不上以人为本,如果事故得不到有效遏制,就谈不上构建和谐社会。
四是公安交通管理保障工作严重滞后。在机动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通车里程呈快速增长趋势的情况下,我省公安交警警力不仅没有适当的增加,反而有负增长迹象。截止2007年底,全省共有交通民警11041人,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478.93万辆,共有机动车驾驶人568.48万人,一名交警平均要管辖16.5公里路、434台车、515名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这还包括机关人员和内勤民警的数字,真正路面执勤民警的压力就更大了。警力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削弱了交通管理力量,致使路面管理难度增加,交通警察负荷加重。此外,交通管理科技含量不高,许多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长期难以完善,基层单位所必需的科技装备不能完全到位,许多城镇道路因受底子薄、起步晚的影响,交通科技设施尚处于"空白"状态,交通管理工作主要倚重于突击整顿、人海战术,交通民警体力投入很大,工作成本较高,科技水平较低,严重制约了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
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存在以上不和谐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存在"四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交通民警对"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认识不深,在执法过程中态度简单粗暴,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把执法提升为一种更高层次的服务。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公安交警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现象,与道路交通安全密切的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形成合力。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到位。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受各地经济发展的限制,很多地方投入不足,导致在宣传上还存在盲区、死角。四是交通科技投入不到位。由于各地交警部门经费保障渠道主要依赖于财政拨款,造成对交通科技投入不到位。
以上问题如不有效加以解决,人民群众对和谐交通的期待将变得遥遥无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将会失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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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处理好"五个关系"
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如何协调好"人、车、路"三要素之间的关系,实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秩序井然,安全畅通,一直是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的管理目标。然而就目前道路交通现状来看,发展仍然相对滞后,"人、车、路"之间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针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如何在现有交通管理条件下,采取科学的管理手段,合理发挥有限的警力资源,全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必须处理好"五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建立"警爱民、民拥警"的互动格局。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民警常常会产生这样的困扰:到底是该管严一点还是该管松一点?当我们加大秩序整治力度时,就有人埋怨交警管理过严,甚至把交警部门严格管理与阻碍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使交警执法成为"社会焦点"。当我们管理相对松弛时,又有人指责交警不管事,不负责,以致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如何正确处理好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先,应摆正管理部门与交通参与者的关系。广大交警应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不为交通管人民"的思想,不能视自己就高人一等,执法时盛气凌人,不给违法者解释和申辩的机会,而要充分认识交通参与者的心理,多宣传,勤解释,多引导,让人们认识到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其次,管理要把握好一个度。对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绝不姑息;而对情节轻微、未明显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如驾驶人未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记分卡,随后能够出示的,就应以教育为主,从轻处理。再次,组织开展警民互动活动。近年来,部分地市通过开展"交警与'的哥'换岗体验"、"交通安全志愿者'五进'宣传"、"新闻记者体验交警执勤"等互动活动,既可让广大民警体验人民群众的艰辛生活,广泛听取交通参与者的意见,又可让社会各界通过自身体验交通民警的辛苦工作,理解交通管理工作的难处,从而赢得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驾驶员协会来搭建警民心桥,通过组织开展亲民爱民活动,实现警民"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处罚的关系,创建"公正、公开、文明、廉政"的阳光执法环境。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是交警执法的必要手段,能够达到"罚一儆百"的效果,从而有效地减少交通违法,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正确处理管理与处罚的关系,首先,要正确理解处罚和罚款的关系。罚款仅仅是交警执法的一种手段,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只是交警执法工作的一部分,不能片面理解交警执法就是罚款,更不能下达罚款任务、为了罚款而罚款。其次,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际上教育与处罚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作用是并举的,只有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交警执法才能收到实效。第三,要提高执法艺术,提倡人性化执法。要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执法方法,认真细致对待每一名执法对象,让他们体会到真挚的尊重,从而心悦诚服,这样才能真正树立执法权威,取得公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形象的关系,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良好执法形象。如果说公路是一个地区物质文明成果的大展示,那么交通秩序则就是人们认识感知的风景线。因此,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尤为重要。一要规范执法语言,坚决改掉不良口头禅,禁止有问不答,甚至反唇相讥。二要规范执法手势,执勤手势要标准,遇事先敬礼,不能对群众指指点点;遇到群众言行激动时要冷静处理,如果处理不当,拉拉扯扯,很可能导致当事人借题发挥,把小事闹大,带来负面影响。三要规范警容警姿,要加强礼仪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令行禁止。四要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民警与当事人讨价还价,给群众造成"执法随意"的印象。五要规范服务行为,对车管、违法处理、事故调处等岗位,不仅要从大处着眼,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更重要的是从小处着手,注重细节,切实做到"一笑三声",即见到群众有笑脸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四是正确处理好管理与责任的关系,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创新工作理念。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探索与时代要求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把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安全、快捷、经济、舒适的良好交通环境作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二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民警执法水平。要找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民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促使广大民警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一种使命来对待。三要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要认真分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全局去考虑,在交通管理过程中既要重视"管",合理配置警力,使用科技装备,强化路面监控力度;也要重视"理",积极开展各项交通组织指挥和协调活动,不断优化道路交通管理的软环境。
五是正确处理好管理与宣传的关系,促进"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社会公德的形成。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人是最能动的因素,人的思想和行为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程度,只有全社会大力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公德,才能规范人们的交通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因此,我们在交通安全宣传内容上要精心谋划,结合不同时段、不同对象、不同地域策划丰富多彩的宣传内容。如春运、五·一、十·一等群众集中出行的黄金时段,应以"平安出行、安全回家"的正面宣传为主题,强化车属单位、驾驶人责任意识,激发乘客的监督、举报意识;对集中整治无牌无证车辆上路、非营运车辆非法载客等专项行动的宣传,则要突出反面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用血淋淋的事实来展示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在宣传方式上要突出以人为本,努力把枯燥无味的说教变得活泼生动,能够迅速被人们理解和接受。不能仅仅满足于摆摆图板、发发传单、贴贴标语,而应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趣味性,促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把"走安全路、开安全车"的嘱托牢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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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推进和谐交通建设必须抓好"五个一"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来谋划本职工作,必须把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着力点,坚持抓好"五个一"。
(一)围绕一个中心(即服务经济建设大局)。首先,要牢固树立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各级交警部门应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建设的大局意识,无论是在工作布局、工作重点还是在工作措施上,都要自觉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自觉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其次,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加大调整公路交通管理力度,确保交通"大动脉"安全畅通。通过不断完善和强化"警力跟着重点时段走、警力跟着重点路段走、警力跟着恶劣天气走"的勤务管理模式;强化对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的有效控制;如湖北交警要以汉宜高速公路为重点,力争二至三年内,通过建成全程电子监控系统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安全。二是全力配合抓好北京奥运会期间交通环境的整治。因地制宜地开展短时间、小区域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第三,着重训练应急救援能力。"疾风知劲草。""草"之"劲"非一朝一夕之功,乃千锤百炼之果。要认真总结今年初全国交警应对五十年未遇持续冰雪恶劣天气的经验和教训,着重研究和完善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健全和完善应急机制,实现战时指挥调度、破冰排险、疏导分流、紧急救援的快速处置,以实战能力提升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牢记一个理念(即执法为民理念)。一是要强化宗旨教育。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引导和培养民警的"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让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始终成为支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思想动力。二是要强化群众路线教育。就是教育广大民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工作路线,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听取民声、尊重民意、吸纳民智,让人民群众的期待与公安交通管理决策"不谋而合"。三是要强化科学发展观教育。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要教育广大民警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充分教育的前提下,积极制定出台利民惠民措施,将以民生为本观念落实在回应人民新期待上:1、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建设服务型车辆管理所,如指导武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创全国一等水平。2、要大力推广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经验,即在事故处理中,交通民警主动协调司法、法院、物价、保险等部门同台办公,使事故责任方尽快得到处理,使事故受害方尽快得到赔偿和安慰。3、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研究并逐步解决好大、中城市群众停车难问题。4、要在中等城市试点,着力解决群众异地缴纳罚款难问题,力争在二三年内,彻底解决这一问题。
(三)确保一方平安(即全力压降事故)。近年来,湖北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至2007年,连续五年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下降到1990年以来的最低点。今后,我们将以保护生命安全作为人民群众最大的"民生",全面完善事故分析研判和决策应用机制,推动建立起以预防事故为中心的情报信息分析制度。同时,要在全省广泛建立起事故、秩序、宣传、车管四大业务板块相互作用的关联整体,使事故预防工作形成合力,真正实现科学发展。
(四)营造一个氛围(即社会力量齐抓共管)。道路交通是一个系统工程,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要积极推动省、市、县、乡四级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建设,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2、要大力推广宜昌市夷陵区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化的经验,健全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力争近年内在全省县区全部建成"夷陵模式",切实解决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3、要在交通安全宣传上,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与广播、电视、教育、司法、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长时效、广覆盖、效果好"的宣传工作机制。同时,在宣传形式上,在《楚天都市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上开辟"楚天交警"、"路况实时播报"、"警民热线"等专栏,运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性广告、电视字幕、手机短信安全提示、广播热线、组织知名企业联合参与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
(五)建设一流队伍(即加强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公安交警是一支大队伍,每天都在与群众打交道,社会关注度高,交警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是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当前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警队,以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和"一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一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个部令"(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比武活动为抓手,确保这支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党和人民信赖、有战斗力。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党的十七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行多项举措改善民生,得到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重点来谋划本职工作,必须把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构建和谐交通环境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着力点,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交管工作再上台阶。
(编审:向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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